各系、室、中心,各党支部:
为确保搬迁工作规范有序,现就搬迁工作纪律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校党委决策部署上来,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,切实把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搬迁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。
二、明确纪律要求,严守各项规定
1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。严禁借搬迁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和实物,严禁借搬迁名义公款吃喝。
2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。认真做好搬迁过程中的资产清查、核对、报废和移交等工作,保证学校资产的安全、完整,严禁违规调拨、转移、隐匿、损坏和私藏学校资产。
3、严格按照规定分配办公用房、配备办公家具及设备。严格按照《河北工程大学办公用房管理办法》《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》等规定配置办公用房,配备办公家具及设备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标准配置。
4、厉行勤俭节约。严格遵守《河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》,严禁奢侈浪费。
5、实施文明安全搬迁。搬迁工作涉及全院师生,涉及大部分动产的打包、装车、搬运、安放等环节,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做到安全文明、科学有序搬迁。
6、按时序完成搬迁任务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按照学院统一部署,服从调度指挥,周密组织安排搬迁工作,确保按规定时序完成搬迁任务。
7、确保工作顺利衔接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统筹做好搬迁工作与日常工作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、平稳过渡。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,严肃执纪问责
1、学院搬迁工作督导小组将全程监督搬迁工作,确保各项纪律和规定落实到位。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。
2、各教师党支部负责本部门(群)搬迁工作的思想动员和监督检查,实行周报告制度,每周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。
举报电话:8578737 85787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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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7月8日